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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學生學習評量常見問題(配合法令修正)
學生學習評量常見問題108年8月28日修正公告(請注意紅字部分)
Q:學期成績要多少分「及格」?不及格可以補考嗎? A:請參考本校「學業成績及格及補考基準說明」(https://study.tnfsh.tn.edu.tw/files/13-1003-14388-1.php?Lang=zh-tw),一般學生及格分數為60分,補考成績為40分。換言之,如果學期成績為39分,不及格也不能補考。
Q:各科目學期成績59分會調整成為60分嗎? A:本校原鼓勵學生學習,會將59分會調整成為60分,但按照108年6月18日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各科目學期遇小數點時,採四捨五入法,取整數計算,故分數為59分者將維持59分,不及格而未取得學分。
Q:學年成績59.5分會調整成60分嗎? A:不會。按照108年6月18日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各科目學年學業成績取小數點後一位數,第二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一位數,只要上下學期平均為59.5分,則登錄為59.5分,仍然未取得學分。
Q:補考後成績單會怎麼顯示? A:補考成績達及格基準者(一般學生達60分以上),取得學分並依及格基準分數登錄(一般學生為60分,但會加註為補考後及格分數);未達及格基準者,不授予學分,並就補考後成績或原成績兩者擇優登錄。
Q:重修後成績會怎麼登錄? A:重修成績達及格基準者(一般學生達60分以上),取得學分並依及格基準分數登錄(一般學生為60分,但會加註為重修後及格分數);未達及格基準者,不授予學分,就重修前後成績,擇優登錄。 重修成績按教師評定之分數登錄,若教師評定為59分,則登錄59分,不會調整。 但不論是否重修及格,學年平均成績都採用原始分數計算。舉例而言,上學期65分,下學期50分‧學年平均57.5分,下學期學分未取得。重修後成績為55分,擇優登錄55分,但學年平均成績仍為57.5分,不會調整,下學期一樣未取得學分。
Q:已經補考及格,但繁星成績確認單為何卻還是顯示原始不及格的成績? A:依照繁星規定,成績採用原始成績。
Q:如果某生上學期及格65分,下學期不及格57分,學年平均61分,則(1)下學期可以參加補考嗎?(2)我上下學期的學分有取得嗎?(3)補考不及格可以申請重修嗎? A: (1)可以。只要學期成績不及格,皆可參加學期補考。依照教育部相關規範,尊重學生個人隱私權,不公布補考名單,請自行上網查詢學期成績,只要不及格且符合補考基準者,不須報名,直接於指定時間至考場應試。 學期補考為學生權益,學生如不願參加補考亦可。 (2)有。現在採用學年學分制,只要同科目且上下學期同學分數,則可將上下學期成績平均,平均後及格者,上下學期學分皆取得。但要注意,個別學期成績仍以原始成績登錄,除非參加學期補考或重修,否則不會修改成績。 (3)可以。按照108年6月18日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只要各學期未達及格基準之科目,不論是否因學年平均而取得學分,皆可重修。
Q:如果有科目被當掉,是不是就不能畢業? A: 適用99課綱學生 依照法令及課程綱要規定,畢業門檻為取得160個學分(高中三年共修習198個學分),其中必修120個(需含應包括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共48個學分)、選修40個(其中應包含多元選修及「生命教育」、「生涯規劃」等至少8學分),且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始得畢業。 相關規定詳見:https://study.tnfsh.tn.edu.tw/files/13-1003-12692-1.php?Lang=zh-tw 適用108課綱學生 依照法令及課程綱要規定,畢業門檻如下: (2)數理資優班:取得150個學分(高中三年共修習180個學分),其中部定必修一般科目至少須80%及格(本校開授100個學分,必須通過80個學分),校訂必修特殊需求領域科目至少須85%及格(本校開授28個學分,必須通過24個學分),選修科目學分至少須70%及格(本校開授52個學分,必須通過37個學分)。 (3)語文資優班:取得150個學分(高中三年共修習180個學分),其中部定必修一般科目至少須80%及格(本校開授108個學分,必須通過87個學分),校訂必修特殊需求領域科目至少須85%及格(本校開授24個學分,必須通過21個學分),選修科目學分至少須70%及格(本校開授48個學分,必須通過34個學分)。 (4)科學班:取得150個學分(高中三年共修習180個學分),其中部定必修及必修至少102個、選修40個。 相關規定詳見:https://study.tnfsh.tn.edu.tw/files/13-1003-16998-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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