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申請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轉組同學,依本校「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編班及轉班作業規定」,應於109年12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二、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書(請按此下載)請自行下載並由學生、家長簽章,並依序請導師、輔導室提供意見後,提交註冊組辦理,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三、提出申請轉組之同學,經本校實施生活、學習、生涯、評量等各種輔導,經六週後認定學生有轉組需求者,提請本校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議。經委員會出席人數過半數同意後,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轉入新組(班)別。
四、數理資優班及語文資優班學生辦理重新輔導安置請依照特教組公告辦理。